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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1:03    作者:    点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1年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了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的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山东大学一流学科领域建设管理办法》(山大字〔202211号)有关规定,现面国内外相关领域科研工作者征集2023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一、资助方向

课题选题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

1.药品连续制造技术研究

2.药品制剂过程在线分析技术

3.药品生产过程化学计量学方法研究

4.药品生命周期监管科学研究

二、资助力度及研究周期

拟资助5项,每项资助力度为2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11- 202511月。资助经费于立项当年度及立项第二年分别拨付。

三、申报条件

1. 课题选题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

2. 开放课题申请者应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课题的研究;开放课题申请者应以重点实验室的一个研究组为依托,明确重点实验室内的科研合作者。受到资助后开展合作研究工作。

3. 申请的课题由重点实验室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和批准立项通知将通知申请者本人。

4. 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为本实验室和申请人共同所有,所有科研成果需注明项目来源,同时标注经费来源为国家药监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经费(编号XXXX(英文:Supported by Open Projects Fund of NMPA Key Laboratory for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Drug ProductsNo. 2023TREDPxx )。。

5. 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的管理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涉密材料,应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11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山东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科研楼308

编:250012

人:高雪

联系电话:0531-88380268

E-mailgaoxue0618@sdu.edu.cn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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